央视:外卖店“堂食标签”制假一张200元
发布时间:
2025-11-20 19:53

记者发觉,正在网购平台上,只需交钱,不管档口的现实环境若何,他们能够帮手制做好假门头,拍摄视频,并提交给平台,300到550元就能加上“堂食”标签。
饿了么的堂食标签是“可堂食”,要求商家上传堂食实拍视频或图片时需清晰展现堂食区域,并通过审核;京东的标识为“堂食餐厅”,要求门店可落座就餐,同时正在第三方美食点评类平台评分达到3。8分以上。


家喻户晓,“堂食标签”是平台本年推出的帮帮消费者鉴别外卖店质量的一个好辅佐,能给消费者更多平安感,没想到现正在却成了一些人取利的东西。

据报道,一家正在三大外卖平台都很高分的东北菜,有两个平台都打上了“堂食”标签。而记者按照地址找到永寿,却发觉指向的美食城,集聚的满是没有堂食的外卖厨房,一兜兜转转,最终正在一条狭小的走道旁找到了这家店。
厨房一目了然,底子没有可堂食的桌椅,只要三位快递员坐正在塑料货框上,围着一个纸板箱处理午饭。面临扣问,门店人员迷糊其辞:“我们就这‘小桌子’(能够堂食)。”。


日前,央视财经频道了一条入驻外卖平台的灰色财产链,此中“纯外卖店”也能够弄到堂食标签,一张200元。无独有偶,上海近日也报道了同样的制假行为。
通过“堂食标签”的引入,平台正在消费者端成立了更完美的消息筛选机制,有帮于削减“鬼魂外卖”带来的消费疑虑;对商户端而言,这一标签既是对实体运营能力的认证,也是获取平台流量的新筹码。
若是说“无堂食≠鬼魂外卖”,那么从逻辑上不难推知,“有‘堂食’也不必然等于‘安心外卖’”。换句话说,能否有堂食,本来不应成为评判一家外卖店黑白的尺度。
法令人士暗示,部门商家操纵AI生成图片虚构门店场景消费者的做法,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施行从任张玉锋向央视暗示:“《电子商务法》里面明白,要全面、实正在、及时地来传送商品和办事消息,那明显他这边的一个展现是不合适如许的一个的嘛。你不合适,那其实就是相当于做了一个虚假的陈述或者展现,那就是要按照程度的分歧而承担分歧的法令后果,例如说是退款,退一赔三或者退一罚十。”。
许东说,平台也应尽监管义务。根据《收集餐饮办事食物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十六条,第三方平台应对入网商户之门店结构、设备情况等实施抽查监测,确保展现消息取现实分歧。
据央视财经日前报道,正在一家外卖平台上,记者看到一家名为外婆婆小碗菜的店肆,图片显示就餐空间敞亮,累计销量跨越一万单,评分达到4。7分,平台还为这家店标上了堂食标签。
而雷同的环境绝非仅此一家。另一家名为上海老式大饼油条的店肆,正在某平台上也贴了“堂食”标签,但记者实地走访发觉,取其说是店肆,不如说是档口。门店工做人员坦言:“这个店就这么大一点,没处所做(堂食)。老板也不会申请这个标签。”!

记者发觉,正在各类收集平台上存正在着多种帮帮商家规避监管的办事商。有的以至堂而皇之地暗示,正在他们的协帮下无需任何天分就能上架平台,一两天就能将外卖店肆运营起来。他们既供给AI生成的门面图片,也能从平台获得“堂食标签”来消费者。
记者提出了本人的担忧,扣问“这会有人查吗?”,上述美食城外卖商铺招租人员暗示:“查抄会很少,一般不会来的。我们美食城根基上城市打点一点。”!


本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草拟了《收集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和入网餐饮办事供给者落实食物平安从体义务监视办理(收罗看法稿)》,面向社会公开收罗看法,看法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平台企业顺势而为。本年5月,美团外卖对“明厨打算”进行了全面升级,沉点推出“堂食店”标签功能,进一步强化餐饮商户的通明化展现。该标签正在平台首页保举位、专属标签等多个焦点展现,帮帮具备实体门店的商家获得更多机遇。一是由平台基于海量消费大数据从动打标;别的,商家也可通过外卖商家手机端入口,上传“一镜到底”的堂食实拍视频(需清晰展现堂食区域等环节场景),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标签。美团暗示,自该标签上线万商家完成了“堂食店”标识认证。
《》明白平台供给者该当成立健全收集餐饮办事食物平安工做相关工做轨制和机制,明白取各从体之间的食物平安义务,做好对入网餐饮办事供给者抽查、监测工做。
记者按照地址来到了上海黄浦区的一栋酒店外,看到大楼边通往地下室的小门处有不少外卖员急渐渐地进出。顺着楼梯下来,记者看到了美食城的招牌,而这家外婆婆小碗菜就藏正在狭小走廊中。
既然“堂食标签”能带来流量,那就免不了有人钻,把它做成一弟子意。只不外这弟子意涉嫌违法。
《》同时明白,平台供给者该当正在平台餐饮办事供给者列表页面首页以及不供给堂食办事的入网餐饮办事供给者从页面,对无堂食外卖供给者加注“无堂食”标识。后续或将有所步履。前往搜狐,查看更多。
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对厦门日报暗示,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告白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虚假告白”形成要件,若以虚构之运营场合情况对不特定消费者进行性贸易宣传,则超出了合理贸易宣传的边界。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第二十条付与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运营者消息实正在权利,该行为可能使消费者陷于对办事之错误认知,可形成消费欺诈。